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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报告
2026-03-31 11:26 来源:南平市财政局 访问量: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财政政策与管理制度,确保了财政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我们坚持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统筹生财、聚财、用财之道,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财政建设目标,担当作为,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全面提升财政依法理财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与财政保障。

一、财政法治基础坚实,政治引领更加坚定

(一)组织建设更加完善。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法治工作中得到落实。认真对照局领导切实履行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局党组及时研究重大事项。坚决贯彻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做到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我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处理决定的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前集体讨论制度、提高财政处理处罚的严肃性。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选聘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对行政投诉、重大财政事项采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措施,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三)集体学法更加坚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党组会议集体学法,坚持把法律法规,党规党纪逐步内化为财政干部的自觉自律。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治讲座。积极组织财政干部人员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南平市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培训班、“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平台,“法治教育网”“保密观”进行在线民法典、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系列培训,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财政法治执行有力,财政决策更规范

(一)依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聚焦《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经纪律、《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严格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纳入政府预算,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流程,扎实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细化单位预算编制,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强化库款调度与“三保”专户的衔接,加强数字化监测能力,全市“三保”支出162.45亿元,基层运转平稳有序。

(二)规范推进数字财政改革。将法治要求内嵌于财政管理全流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立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的数字财政综合管理体系。加快建设税源监测分析信息化平台,运用技术强化财政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抓实“智慧财审”系统建设,与法院创新建立财政评审纠纷治理机制,增强财审结论法治性;全年顺利完成工程预、决(结)算评审55项,审减工程造价2.54亿元,平均审减率15.1%。推进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持续提升财会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实现市县全覆盖,累计开具电子票据32.62万份,提升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财政法治实施积极,财政管理更加科学

(一)提升财政综合管理能力。积极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综合水平。统筹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工作,在全省财政经济加快发展财政管理工作中居第二位,获正向激励资金9640万元。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覆盖资金96.83亿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高效运行。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严格按税收法定原则,完成水资源税市县收入划分,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进一步完善过紧日子的措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保民生、促发展,强化预算约束,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会同省厅全面优化市财政领域“五级十五同”标准,优化服务事项标准,合理推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积极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用好“免申即享”等服务平台,兑现资金2亿元,惠及1501家企业。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对待,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助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结合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案例的梳理解读,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着重就政府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落实,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总体不断规范。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规范依法依规处理2025年采购类投诉举报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处理1 份行政复议件,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系统率先上线运行,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四、财政法治执法规范,财政监管更加有力

(一)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全面覆盖、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对权力有效制衡的原则,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梳理各项业务,规范流程,排查风险,加强防控。突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风险防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聚焦财政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在资金分配、项目评审、监督检查等方面扎牢织密制度“笼子”,铲除“四风”滋生土壤。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切实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的行使。推进闽执法平台运行,从软硬件配备上推动执法规范化。按照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市工作专班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优化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标准,运用系统进行行刑衔接等,积极构建与“闽执法”平台相适应的财政行政执法体系。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推进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合理实施执法行为。全市财政系统通过闽执法平台办案41件,其中:行政检查33件,行政处罚8件。

(三)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门户网站,闽执法平台等,及时公开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平台进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按时完成南平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方案的学习要求。把好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审查关,重新梳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今年以来财政系统新领取了行政执法证人员有91人。积极组织74名财政系统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57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综合考试,通过率达100%,成为全省财政系统中组织参加通过行政执法考试人数第一的地区。

五、财政法治实施牢靠,支撑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

(一)推动完善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配合省市立法计划、地方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修改工作,及时反馈涉及财政部门职责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牵头抓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以及结果公布工作。对我局2018年以来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实行了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

(二)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执法计划,公布公示2025年我局涉企行政执法清单,对涉企检查进行全面自查,排除不得涉企行政检查四种人员。根据省厅法治建设督查任务,梳理2021-2025年法治建设财政工作。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努力构建宽严相济的惠企柔性执法新模式。2025年市本级完成涉企行政执法计划任务3项。

(三)保障民生投入。将法治理念贯穿民生保障全过程,严格落实《预算法》及民生保障相关规定,2025年全市民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9%,占比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减税降费及退税80亿元。以法治手段优化保障民生福祉。依法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支持出台保用工促开局七条措施,系统集成公共就业服务“三大平台”,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2.98亿元。依法保障医疗体系建设。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强化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扎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和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以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财会监督力度。持续深化“四库五协同”和“巡察小分队”等财会监督创新机制,提高监督的精准度、震慑力、实效性。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梳理排查3个方面31项资金监管风险点,全覆盖推动全市142个乡镇(街道)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先后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监管等方面制度26项,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共93件,同时协同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等整治工作。以专项监督推动行业治理、维护群众利益。强化财政队伍法治能力建设,举办“南平市财会监督人才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覆盖各级财会监督工作人员175人。注重政府采购培训,采用“政策解读+案例剖析”模式,通过送训上门,现场教学、线上测试等方式多维度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培训13次,覆盖2000余人次。

总之,通过落实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公民对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增强,财政领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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