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员应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于2026年3月13日至3月23日(全天24小时)期间注册登录福建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高级会计师评审功能”模块填写申报内容,2026年3月24日系统停止申报注册。已注册并填报信息的人员,在系统停止注册后至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前,可修改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应于2026年4月1日至4月8日(公休日除外)期间,将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到南平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审核地点: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南林核心区商务楼2号楼4楼A456室,联系电话:0599-8821820。
三、申报人员除按闽会职办〔2026〕1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纸质版(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所在地财政、人社部门公章(附件2);
2.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式两份);
3.根据省上相关规定及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具体要求,林业系统、农业系统、教育系统、基层卫生院、技工院校等有涉及“评聘合一”规定的,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一式两份)。
四、高级会计师评审系统及相关公告通知,可在“南平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np.gov.cn/)——专题专栏——南平会计之窗”中查询。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会职办〔2026〕1号)
南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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