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政治引领,完善法治建设长效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法治工作中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局党组明确加强检查审核审理制度,要求加强问题整改的审核、处理决定的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前集体讨论制度、提高财政处理处罚的严肃性。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带头对标对表相关工作要求和党内法规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财政法治工作。制定法治第一责任人清单落实情况表,具体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分管科室,把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注重财政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健全完善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累计集体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多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常态化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等重要事项。及时梳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决策、法律顾问、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3、推进法治氛围建设。一是利用民法宣传、宪法宣传等节点,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参与宣传周启动形式等增强大家法治意识。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南平市网络专题培训班、“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平台,“法治教育网”进行在线民法典、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系列培训。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普法内容在网站公开并落实。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科室普法学法责任细化。二是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闽执法平台等,及时公开财政政策、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严格执行《南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支持法院、检察院开展各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
4、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加力提效。一是结合《福建省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和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各方面合力落实相关工作。将省厅《法规信息动态》和《干部学法资料》及时传达干部学习。进行了《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民法典公开课、《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讲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举办了政府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培训班,“全市国资系统财会工作能力建设专题班”,财政系统“闽执法”平台应用培训班等。
二是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平台进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按时完成南平市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方案的学习要求。组织大家充分利用“普法网”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参与民法典、保密法主题有奖竞答活动,增强大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活动适时采取政府采购法律进企业、专题法律讲座、有奖竞答、宪法宣传进社区等多样化的活动。
5、坚持法治用人导向。一是完善财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2024年积极组织100多名财政系统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本级通过率达100%,并按司法局要求新通过考试人员及时申领行政执法证,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在干部的使用中,注重了解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等,2024年8名干部参加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到朱子廉洁文化小镇、武夷山茶廉文化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严格执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新提任、晋升、参公交流机关等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同时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依法行政列入平时考核,引导全体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二)推进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
1、积极参与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修改工作,推动完善法规体系建设。一是积极配合省市立法计划、地方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及时反馈涉及财政部门职责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文件1份;开展涉及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民营经济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发改委梳理了本部门11 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无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文件。三是根据法定授权,积极参与我省增值税留抵退税、水资源费改税、合并地方附加税等专题调研,依法推动健全地方税体系。
2、依法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等文件。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积极惠民生,全市民生相关支出323.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占比持续保持在八成以上。保障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二是抓好财政管理,着力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两年在省对市考核中居全省第一,获正向激励资金。2024年选取了11个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5亿元。加强市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盘活利用,实际资产盘活率90.1%。健全政府投资评审机制,完成工程预、决(结)算评审53项,平均审减率9.5%。
3、依法接受各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司法、社会等方面监督。接受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依法报告年度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7件。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二是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纠纷处理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投诉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决定的下达,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处理1 份行政复议件,主动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
(三)加强财政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提升财政资金监督力度。一是推动建立政府层面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积极选派多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市委巡察工作。会同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21个单位开展财会管理专项检查。会同市审计局对189个单位绩效自评项目进行抽查复核。积极与市统计局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将统计案件查处结果作为监督检查、企业申请资金补助审核等参考依据。二是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全市采购评审专家库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自查自纠、教育医疗殡葬领域专项清理等重点风险环节整治。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深化财会监督“四库五协同”工作机制,创新构建“巡察小分队”工作模式,加快建设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安排,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四张清单”,组织开展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由市本级对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1家。
2、规范执法,做好执法平台应用推广。按照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市工作专班工作部署要求,按时间节点做好闽执法平台的应用推广,通过优化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标准,运用系统进行行刑衔接等,积极构建与“闽执法”平台相适应的财政行政执法体系。利用培训、推动、督促等推动全市财政系统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案,推进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合理实施执法行为。平台办案案件数在全省财政靠前。完成各项考核任务。进行福建省公务员身份认证,对变动人员实时进行调整。稳步实施闽政务“一网协同”平台迁移工作,积极推动红版闽政通账号切换到闽政务APP并激活。
3、提升财政执法能力。一是把好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审查关,重新梳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上报南平财政条线执法人员情况;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二是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在“蒲公英”志愿者平台上,规范引导“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注册、登记以及开展“蒲公英七进”系列普法活动助力“蒲公英”公益普法平台建设。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将行政执法培训要求及时落实到位。四是及时组织新考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考试,我市组织报名100多名财政系统干部参加考试,市本级通过率达100%。鼓励我局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要求,梳理财政内设科(办)按总则、岗位职责说明书、政策研究的业务风险防控,预算管理业务风险防控,专项业务风险防控等内容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实现内控制度全覆盖。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南平经济高质量发展
1.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重点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突出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利用走廊宣传栏,进行各项政策措施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福建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同时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主动助企惠企,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5.7亿元。延续实施总量1亿元的绿色资金池政策,扩大资金池使用范围,推送资金池白名单企业832家,新增市级财政贴息贷款金额2.49亿元。
2.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会同省厅全面优化市财政领域“五级十五同”标准,精准公布服务办事指南,优化服务事项标准,合理推动“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推动“免申即享”提质扩面,兑现资金1.93亿元,惠及2186家企业。
3.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总体不断规范。结合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案例的梳理解读,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重就政府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落实,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总体不断规范。对6个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专项监督,确保采购政策有效落实。推动闽北农特产品走进政府采购,在省政府采购平台网上超市新设立我市“竹产品特色馆”,主动对接争取“茶产品”及“大米产品”特色馆。
4.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南平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了本部门11 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无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