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光泽县、浦城县、政和县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7〕158号),为贯彻落实中央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部署,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18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款列2018年“2130310水土保持”科目。请尽快将经费安排到用款单位,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安排表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水利局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资金 (万元) | 治理任务(km2) | 建设安全生态水系(km) |
1 | 武夷山市 | 武夷山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 600 | 17 | 3 |
2 | 光泽县 | 光泽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 400 | 12 | 2 |
3 | 浦城县 | 浦城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 400 | 12 | 2 |
4 | 政和县 | 政和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 400 | 12 | 2 |
合计 |
| 1800 | 53 | 9 |